|
西充法院要求审判人员制服须整齐划一
干警八小时外活动行为受规范
(本网记者 李星星) 2月25日,记者从西充县人民法院获悉,围绕省高院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该法院对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补充,对出庭审判人员、陪审员、书记员的制服和法庭纪律作了相关规定,并制定了干警业外(“八小时以外”)活动行为规范。
细化庭审规则 出庭审判人员制服须整齐
西充法院对出庭审判人员和陪审员的衣着作了规定:“要求出庭审判人员(含巡回法庭开庭时)穿着审判制服必须整齐划一,外套着制式服装,内着衬衣也必须按规定着白色衬衣,领带必须使用制式领带、按规定佩戴徽章;陪审员必须衣着整洁、朴素大方,不得浓妆艳抹、佩戴首饰;书记员宣布庭审纪律后,法官及时进入审判席,不得与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问候致意,审判人员之间不得互相说笑,不得谈论与案件无关的问题;”
对庭审纪律也作出了规定:“审判人员不得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吸烟;规范庭审语言,严格要求使用法言法语,法官要保持冷静平和的心态,不得与当事人争吵或者随意斥责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等。”
西充法院党组认真分析队伍中开庭审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措施、制定补充规定,要求真正把纪律作风教育整顿落到实处。对庭审规则进行了细化,法院要求强化岗位监督,实行上班签到制度,违纪一次,按旷工处理并通报批评,引发事故按有关规定顶格惩处。
干警在“八小时以外”不得无正当理由夜不归宿
为进一步规范西充法院干警在业外(“八小时以外”)的活动行为,提高干警职业道德素质,西充法院特制订了干警业外活动行为规范,以维护干警和人民法院良好的司法形象,树立人民法院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干警尤其是法官必须具有坚定不移的法律信仰,应当具备弘扬正义的司法良知;干警应当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干警在‘八小时以外’要讲文明,树新风,做到举止文明,语言规范。”规范从各个方面对干警在八小时以外的工作和生活情况作了规定,规范第八条是“干警在‘八小时以外’不得无正当理由夜不归宿。”
据了解,此规范从2月25日发布之日起施行。
(蒲青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