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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隐身”11载 八旬翁收回小麦款

新闻来源:四川新闻网南充频道  发布日期:2008-02-27 09:45:28  [文字大小: ] 
    (李良俊 杨刚 本网记者 杨博)

  14年前,年逾七旬的南充市蓬安县农产品加工业主陈念(化名)将800余斤小麦卖给唐蒙(化名)并收到金额为412.50元的欠条一张。为逃避法定债务,唐蒙外出务工不知去向。11年来,陈念一直追寻其踪迹。今年2月中旬,得到陈念提供的线索,法院执行干警立即出动,将唐蒙挡获。近日,唐蒙履行了其应付的全部法定义务。

  转让加工房 买主打“白条”

  1993年8月,因年迈体衰,业主陈念决定将在蓬安县柳滩乡农村经营多年的农产品加工房转让。不久,陈念与当地农民唐蒙达成转让协议:陈念将电动机、磨面机等折价3570元予以转让,唐蒙分两次于次年第一季度底前付清该款项;未加工完的800余斤小麦折价412.50元卖与唐蒙。协议签订后,唐蒙给陈念出具了欠条。

  1995年2月,唐蒙逾期付清了折价机器款项,其购买小麦的欠款未予支付。后经某律师事务所调解,双方定于1996年6月底付清,否则加收50%的利息。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经多次催收,唐蒙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

  公堂讨债务 老赖玩“隐身”

  1997年6月,陈念一纸诉状将唐蒙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其给付机器折价款的逾期利息、购买小麦欠款及利息。应诉后,唐蒙辨称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陈念未“按时”找其索要欠款,其不存在欠款利息及付款违约问题。

  同年9月,法院作出判决:陈念主张机器折价欠款的利息不能成立;唐蒙偿付购买陈念小麦欠款412.50元及利息(约定还款届满之日起至还款日止,按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计算)。

  判决生效后,唐蒙仍不履行给付义务,双方矛盾逐步加深。陈念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唐蒙“赌气”外出,拒绝给付。经过一段时间的藏匿,见逃避执行“效果良好”,唐蒙遂打定了外出务工“隐身”躲债的主意。

  法官强执行 老翁偿“夙愿”

  唐蒙外出后,因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执行工作陷入僵局。同样“赌气”的陈念决意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一直坚持查找唐蒙的线索。

  今年春节期间,陈念从他人处得知唐蒙已返家,而且将于元宵节后继续外出务工。闻讯后,陈念将这一消息当即告知蓬安县法院执行局局长成超林,成超林与干警张宏迅速赶到唐蒙家,并将其当场挡获。

  为逃避义务,唐蒙起初不承认欠款。执行人员出具法院的判决书后,其谎称未收到判决。成超林等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其又狡辩称购买小麦时市场价格只值300多元,陈念要400多过高,并编造多种借口妄图逃避义务。多般劝说无效,执行人员决定对其予以拘留,见执行干警“动真格”,唐蒙只得“服软”,当场支付了拖欠了达11年之久的购买小麦欠款及利息近900元。

(蒲青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