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频道讯 记者 李星星) 因为看见有人盯着自己低头骂了一句,惹的一伙人进来“修理”他,结果冲上来7、8个人就是一阵乱捅。日前,嘉陵区木老乡的郑某、仪陇县果山乡的黎某、蓬溪县文井镇的青某等3名19至22岁的青年,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顺庆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去年1月24日晚,向某因过生日,邀约多人在顺庆区金泉路“天音”歌城玩耍。晚10时许,向某等人又乘坐几辆的士,转至“万家灯火”歌城继续唱歌喝酒。
在路过和平路曹氏串串香馆子附近时,其中一名名为黎某的在的士上看到与其中一人有仇的一个青年男子“汤圆”出现在这家馆子外面,经他提议,一行10余人在“万家灯火”歌城门口商量去报复“汤圆”。晚上11时许,10余人乘3辆的士,来到曹氏串串香馆子外,恰遇舒某、刘某与另外几个朋友在里面吃饭。因未找到“汤圆”,他们便欲乘坐的士准备返回“万家灯火”歌城。在的士掉头的过程中,舒某见这伙人盯着馆子内看,便低声骂了一句,不料被他们看见了,于是几个人商量对舒某和刘某二人进行“修理”。随即几人乘坐的士返回曹氏串串香门口,七八个人下车后一窝蜂冲进馆子里,几人持刀分别对舒某和刘某一阵乱捅,后青某、郑某和黎某等人又跟上去用拳脚、板凳、啤酒瓶对舒刘二人进行殴打,作案后几人迅速逃离现场。
舒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系被单刃锐器刺击背、腰等处,致胸腹腔各脏器损伤出血,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刘某则被捅成重伤。
(蒲青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