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南充4月18日讯(杨正刚 蒲毅)日前,笔者从阆中运管局获悉,被乘客投诉的阆中铭泰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岳某某在经营服务过程中,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分段计费,受到处罚领走1000元罚单。
据执法人员调查,2020年4月13日6时许,阆中市铭泰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岳某某驾驶川R9YXXX出租汽车在阆中市腾王阁小学附近搭载了2名乘客到阆中中学西门,未经乘客同意又停车搭载其他乘客到阆中市中医院,同时没有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分段收费被乘客投诉。
接到投诉后,阆中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执法人员迅速展开调查取证,经核查乘客投诉属实。阆中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依法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