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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消息(旷心怡 余颖 记者 郭建坤 文/图)12月10日,南充市阆中市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该院党组书记、院长任雅莉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所取得的成效进行了通报。三年来,该院审结涉黑、涉恶案件6件95人,涉恶普通案件58件103人,黑恶财产入库4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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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上午,任雅莉担任审判长,在该市看守所临时法庭对仪陇县章某等24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窝藏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阆中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媒体代表共计60余人参加了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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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法院坚持严格依法、从严惩处的精神,对2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
庭审结束后,不少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表示,这样的案件,涉及数十名乃至几十名被告人、上百本卷宗、超200页的判决文书,是人民法院办理涉黑恶案件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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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市涉黑案件集中指定管辖法院,阆中法院抽调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的法官组成专案组,并要求大要案件由院、庭长办理。该院严格适用刑罚,综合运用追缴、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等多种刑罚手段,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最新安排部署,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庭审实质化“三项规程”的落实,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坚持证据裁判标准和无罪推定的刑事政策,对涉黑恶案件做到既有稳、准、狠,又有时、度、效,不枉不纵,把每起案子都办成铁案。
该院注重对涉黑恶案件的研判分析,着力深挖根治,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以“一案一建议”为必须、“一案多建议”为常态,先后发出司法建议10份,为行业乱象把脉开方;并注重司法建议的落实情况,坚持跟踪问效,司法建议回复率达100%。
为彻底斩断黑恶势力的经济链条,彻底摧毁其经济基础及“造血”功能,阆中法院不仅建立了黑恶势力财产刑快速执行机制,强化审执衔接配合,还加强与公安、检察、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形成黑恶势力案件财产处置合力,全力提升执行标的到位率和结案率,通过没收财产、罚金、退赔、追缴违法所得等举措,执行到位4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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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该院刑庭庭长崇阳介绍,2020年,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胜年和收官年,恰逢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人民法院的案件审理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为落实疫情防控及案件审理需要,阆中法院配合上级部门,用7天时间在阆中市看守所建成集科技与防疫一体的临时法庭,被誉为南充版的“火神山法庭”。
该院配合全市法院将涉黑恶案件集中到临时法庭审理,确保了全市涉黑恶案件的审理进度。截止目前,临时法庭公开审理并宣判涉黑恶案件11件196人。
关于记者提到如何对涉黑恶线索举报人进行保护的问题,崇阳表示,针对收到的举报材料,该院安排签订了保密协议的专人进行登记、分类,其他人均无权知道,并按照职能职责向相关部门移送核查,在此过程中不仅对举报人的信息实施严格保密,还要对被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防止跑风漏气。与此同时,在举报人及其亲属人身安全可能受到威胁时,该院还将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申请公安机关对举报人采取保护措施。
在对涉黑恶犯罪保持高压打击的同时,阆中法院通过邀请群众、媒体代表旁听庭审,以案说法,专题法治讲座等强化法治宣传,不断提高群众认识,将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落实到具体行动上,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这些涉黑恶案件,了解一下!
1.阆中人民法院于2018年2月1日对被告人何某等15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打响了全国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枪。
2.阆中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12日对被告人罗某、邢某某、陈某某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犯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强制猥亵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处罗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邢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3.阆中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7日被告人汪某某、刘某、敬某某等22人恶势力犯罪团伙犯诈骗罪(碰瓷团伙)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被告人汪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被告人敬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十个月至六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4.阆中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30日对被告人韩某等26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以6个月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