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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庆区检察院召开涉企案件不起诉集中宣告训诫会

时间:2021-08-24 17:42:16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王海静

四川新闻网消息(代雨潇 记者 郭建坤 文/图)“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规定,我院对你作出不起诉决定……”8月23日,顺庆区检察院召开何某等11人及所涉公司虚开发票案不起诉集中宣告训诫会。会议由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龙敬主持,第一检察部相关负责人参加。

经查明,2016年以来,被不起诉人何某等11人所在公司为了便于平账,示意员工在外成立“空壳公司”,被不起诉人在没有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以“宣传推广费”等名义为该公司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对国家税收管理法规、制度造成危害,已涉嫌虚开发票犯罪。

此前,顺庆区检察院就该案办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企业代表举行了公开听证,参会人员一致认为,该公司及各嫌疑人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但社会危害性较小,且已全部补缴税款并自愿认罪认罚,为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员工工作稳定,建议从宽处理。顺庆区检察院经认真研究,采纳了听证意见,遂依法对涉案人员及所涉公司作出罪轻不起诉决定。

为表达内心的感激,听证会后,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将一幅写有“执纪严明敢担当,依法护航促发展”的锦旗送到了顺庆区检察院,并对顺庆区检察院表示感谢。

副检察长龙敬表示:“不起诉不代表不处罚。随后,我院将履行检察机关法定职责,积极敦促、跟进企业后续改进工作,并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依法打击违法犯罪与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并重,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