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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人民检察院:纾解心结暖民心 小案精办解困境

时间:2021-11-09 14:15:38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王海静

四川新闻网消息(赵琴 记者 郭建坤 文/图)“我心里的这个结真的解开了!我非常满意,我要真心感谢检察官”。近日,一起故意伤害案中的被害人赵某某夫妇将绣有“检察情怀惩恶扬善 真帮实助为民解困”的锦旗送到南部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谢恩春手中,为这起由被害人赵某某多次上访的难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据悉,2020年5月,赵某某妻子莫某某在一街边摆纸箱卖蒲公英时,与骑摩托车准备从此通行的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发生口角,引发冲突,莫某某被孙某某一拳打中眼睛,赶来拉架的赵某某也被一拳打倒在地。随后该案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审查时发现被害人赵某某受伤当日检查时仅有1根肋骨骨折,时隔一月后,鉴定结论却显示有3根肋骨骨折,因间隔周期过长,无法排除在此期间有其他介入因素导致赵某某其余2根肋骨骨折,案件一时达不到起诉标准。而被害人赵某某却不能理解,鉴定结论认定自己受轻伤,且犯罪嫌疑人在没有赔偿谅解的情况下为何得不到司法追究?因信息不对称,导致案件陷入困境,被害人接连上访。

南部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谢恩春

南部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谢恩春得知后,主动接手处理该案,全面审慎查阅卷宗,委托专业司法鉴定所再次进行鉴定;同时通过走访被害人家庭,了解到被害人因受到伤害导致生活陷入困境。为了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彻底化解双方矛盾,谢恩春多次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结合相关法律耐心释法说理。

经过多次调解,赵某某夫妇接受了犯罪嫌疑人孙某某的歉意,与孙某某自愿达成和解,并签订了赔偿协议书,赵某某夫妇表示会真正放下心结,真诚谅解。基于孙某某也真诚认罪悔罪,犯罪情节轻微,且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同时按要求完成了相应的社会服务,南部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其不起诉。

南部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坚持“小案精办”、司法为民,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始终秉持办案与息诉并重的理念,坚持将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在办案中充分释法说理,耐心答疑解惑,促进“案结事了”,努力实现司法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