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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疫情防控要求,西充一市民一场所受行政处罚

时间:2021-11-19 11:35:30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王海静

四川新闻网消息(衡欢 李丹凤 记者 郭建坤)日前,记者从西充县公安局获悉,该局查处两起涉疫情案件,对1名违法行为人和1个违法场所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

据该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11月8日21时许,西充县市民王某欲进入县城某KTV唱歌,拒绝佩戴口罩和扫码、亮码,并推搡工作人员。11月12日,民警在对县城鹭岛财富天街某茶坊会所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茶坊会所未严格落实进入人员佩戴口罩、测温、扫码亮码等防控措施。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王某和该茶坊会所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我局依法对王某行政拘留8日,处罚款500元;对该茶坊会所处罚款200元。”该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

 公安机关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每一位公民均应当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出门佩戴口罩,进入公共场所主动配合测温和扫码、亮码;各单位和公共场所管理、经营主体必须严格落实防疫措施,要求进入人员佩戴口罩、测温、扫码、亮码。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