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司法实践中,对零包散卖型毒品犯罪证明标准把握不一。零包散卖型毒品犯罪多发生在相互认识的吸毒者、朋友之间,贩毒者或具有吸毒情节,或具有累犯、再犯情节,且“零口供”者居多,大多未查获毒品、毒赃。在证据表现形式上,仅有毒品买卖的双方言词证据,通话记录、短信记录或者辨认笔录。从毒品交易人数上看,多为“一对一”、“一对多”情形,实践中对每一种情形证明标准的把握上部分地区认识分歧较大。公安机关在侦查取证方面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毒品犯罪信息流、物质流、资金流、行程流的客观证据收集不到位,一些贩卖毒品案件被“降格”处理为非法持有毒品罪,影响了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为消除认识分歧,形成打击毒品犯罪合力,保持严惩毒品犯罪总基调,开展检警同堂培训,凝聚办案共识十分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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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证据年”活动部署,根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重罪检察部门“质量建设年”四项活动通知要求,近日,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运镁受南充市公安局禁毒支队邀请,就“零包贩毒案件证据审查与法律适用”专题进行授课。南充市公安机关禁毒部门骨干及该院刑事检察业务骨干共计50余人在四川省公安厅南充战训基地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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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运镁检察官准确把握打击贩卖毒品犯罪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从当前禁毒形势分析、毒品案件证据审查、毒品案件证据架构三方面切入,分析梳理办理“零包贩毒”案件中侦查取证难点问题,重点从犯罪嫌疑人作认罪供述的证据架构、作“代购”“居间介绍”辩解的证据架构、“零口供”的证据架构三方面进行深入浅出的剖析,结合司法案例指出侦查取证思路,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有效提升了公安干警侦查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检察干警审查监督毒品犯罪案件的技能技巧。此外,通过个别提问的形式,刘运镁检察官还深入浅出的解答了毒品犯罪案件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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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授课重点清晰、指导有力,通过检警同堂培训增进交流,凝聚共识,整体提升办案能力,推动南充市禁毒工作高质量发展。
刘运镁检察官指出,这次检警同堂开展禁毒培训,及时沟通交流了毒品犯罪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新型问题、疑难问题,学员们开阔了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的视野,对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如何办理好毒品犯罪案件有了更加全面深刻立体的认识,有助于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办案质效,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需求。(供稿:蓬安县人民检察院 敬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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