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仪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三个强化举措,从基础设施建设、交通秩序整治以及部门协作配合三个方面着力,积极助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信号灯配时。根据路口、路段交通流特性,及时对琳琅大道建材市场路口、人民路与两宫路十字路口的信号灯的配时进行了调整优化,提高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通行效率,减少车辆、行人滞留,实现各路口路段高效运转;增设停车泊位。对全城道路进行排查,对琳琅大道、人民路、锦绣路、吉庆街等商业氛围浓厚的街道,在确保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合理规划路内停车泊位,做到“应划尽划”,今年以来,新增临时停车位1574个;完善交通标识标线。对仁和街、康宁街等道路施划黄色网格线791.25平方米、减震线108.75平方米、补划标线130余平方米。对渔田路、春晖路、望云路、仁德街、新南路设置中央隔离栏和人行道隔离栏。
强化交通秩序整治。设立“严管街”。将宏德大道、望云路、云水路、滨江大道、春晖路、人民路设为交通“严管街”,通过现场查纠和电子警察抓拍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上道路的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管,确保城区主干道路安全畅通。今年来共查处违法停车8925起,有效净化了城市道路通行秩序;开展集中整治。牵头组建三轮车专项整治小组,4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后将每月第二周定为集中整治周,保持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严查严管高压态势,防止问题反弹。同时实行“交警+城管+社区”联合整治模式,常态化管控非法加装伞“篷”违法行为。今年来,共查扣三轮车687辆,拆除伞(篷)9550把;加强非机动车管理。强化非机动车骑行人、摩托车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和违法处罚,落实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靠右行驶措施,各行其道、互不干扰,切实提高通行效率。今年来,共查处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6568起。
强化部门协同作战。推动部门共治。各单位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推动城市道路综合治理,严格查处车载摊点、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修剪遮挡信号灯及监控设备的树枝,强化专职劝导员队伍建设,督促包路劝导员认真履职,不断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高效利用资源。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小区停车位对外商业化、老旧小区周边道路错时停车、机关单位内部停车场周末及节假日对外开放等措施,提高城区停车位资源利用率,实现无增长改善;开展联合劝导。联合社区干部、文明交通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对行人闯信号灯、横跨护栏、不走人行横道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和教育,耐心讲解交通法律法规,引导行人摒弃交通陋习,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共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下一步,仪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持续增强“三个强化”举措实施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消除道路交通隐患,助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供稿:仪陇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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