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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消息 “天很冷,但因为有你们,我觉得特别温暖……”11月30日下午,冒着冷风细雨,申诉人敬某某带着一面锦旗赶到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对吴兴家检察长包案办理其申诉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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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敬某某在一起纠纷中被拉拽致轻伤二级,公安机关经调查后决定不予立案。敬某某不服该决定,向顺庆区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因该案争议较大、社会关注度高,吴兴家检察长包案办理该案,同步推动矛盾化解。
在全面审查和走访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吴兴家检察长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刑法学教授、民事裁判专家、执业律师、人民监督员等作为听证员参与听证,重点围绕“参与拉拽的人员是否有伤害故意、本案是否已经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申诉人有哪些救济途径”等焦点问题进行讨论。经过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本案行为人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缺乏故意伤害的主观故意,尚未达到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理由成立,建议敬某某通过和解或民事诉讼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听证会上,听证员对敬某某的疑问一一进行解答,并充分地释法说理、劝慰疏导。敬某某对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审查案件、听取意见的方式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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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后,经过反复协调磋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为了表达谢意,敬某某将锦旗送到检察院,并自愿签署息诉罢访承诺书,信访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吴兴家检察长表示,下一步,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将把领导干部带头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常态化坚持下去,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求极致的精神依法能动履职,让信访矛盾化解“止于至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供稿:顺庆区人民检察院 祝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