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近日,有群众报警称,南充市高坪区逸某小区有一私家车套用川RUV757号牌出入该小区。接到报警后,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一中队中队长王玮成立专案组,在该小区进行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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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驾驶员莫某某驾驶川RRY***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永安路时被布控民警现场挡获,民警发现川RRY***前车牌被夹在上面的川RUV757号牌遮挡,后车牌正常。经过现场取证后,民警将其带至大队进一步调查。经审查,莫某某承认了自己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其使用其他车辆号牌和未携带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5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机动车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是辨认车辆违法的重要信息之一,套牌、遮挡号牌不是逃避违法的护身符,利用“小聪明”逃避交通违法,最终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南充公安交警提醒各位驾驶人,不要以身试法,安全文明出行。(供稿单位: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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