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乔坤 记者 李婷婷 文/图)10月25日下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专项审判活动新闻发布会在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召开。会上通报了全市法院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工作举措和成效等情况,旨在进一步筑牢反诈“防火墙”,守护群众“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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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审判活动白皮书显示,三年来,南充全市法院一审受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各类关联犯罪案件共计800余件3100余人,涉案被害人5万余人,涉案总金额逾4亿元。
从案件被告人和被害人的首次接触形式上看,网络方式占比超80%,电话方式约占17%;从被害人的情况来看,被害女性多于男性,年龄在31-50岁之间的占到了58%。
“自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动实施以来,南充法院先后印发20余项专项行动文件,加强与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向金融、通信等部门发出34份司法建议。”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时还通过“庭审进万家”平台,开展直播庭审、判后说法、反诈宣传等活动400余场次,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良好反诈氛围。
截至2023年9月,南充市政法机关共打处了位于上述地点的境外“杀猪盘”诈骗团伙(窝点)、境外“裸聊”敲诈团伙(窝点)20余个,并拓线打处了境内“跑分”团伙2个、“杀洋盘”团伙1个,在全国核查犯罪嫌疑人1100余人,采取强制措施800余人。南充法院已以诈骗罪、组织偷越国(边)境罪、偷越国(边境)罪等罪名,判处136名被告人相应刑罚。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深入贯彻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依法严惩,通过狠抓专项审判,以案释法明理,强化司法建议、筑牢防诈防火墙等举措,坚决遏制此类犯罪高发势头,坚决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以案释法:
2023年10月25日,林某等29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偷越国境罪等,被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一年四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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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查明,林某某(绰号“大熊”)、陈某某(绰号“熊大”)、吕某某(绰号“大哥”)、王某某、季某某等人通过招聘、介绍等方式招募人员组成跨国电信诈骗集团,并将人员分设为多个小组。组长带领组员通过各大交友软件添加好友、培养感情,取得信任后向被害人推荐诈骗窝点平台,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被害人在诈骗窝点操控的虚假平台投资,先让被害人小额获利,再引诱被害人大额入金,之后以各种理由让被害人无法提现,让被害人继续加大入金金额,在被害人意识被骗后与被害人失联,以此完成诈骗行为。
截至案发,已查明该集团诈骗被害人9名,诈骗金额90余万元。据此,嘉陵区法院以诈骗罪、偷越国境罪等罪名对各被告人判处相应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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